孕妇贫血的注意事项

 

孕妇贫血怎么办?孕妇贫血会影响孕妇以及胎儿的健康。因此要注意孕妇贫血症,那当孕妇出现贫血症状时要注意哪些事项呢?一起来了解看看。

 

国际资料表明,工业化国家孕妇贫血患病率为13%,美国为17%;发展中国家孕妇贫血患病率为40%~80%。我国孕妇贫血患病率42.1%,相当于发展中国家的水平,为工业化国家孕妇贫血率的3倍多。我国四类县(贫困县)未孕未哺乳妇女,哺乳妇女及孕妇贫血率均为60%以上,尤其哺乳妇女贫血率高达75.9%,说明贫困地区妇女贫血情况十分严重,必须加以解决。

 

育龄妇女贫血分为轻度、中度及重度。全国轻中重度贫血构成情况是:未孕未哺乳妇女分别为56.1%、41.8%、2.1%;孕妇分别为56.4%、41.7%、1.9%。哺乳妇女分别为38.3%、56.4%、5.3%。未孕未哺乳妇女及孕妇贫血中,中重度占近一半,而哺乳妇女占近2/3。中重度贫血是必须予以治疗的。

 

孕妇贫血患病率与孕期关系密切。此次调查结果表明,农村孕妇贫血率妊娠13周前为26%,随着孕期的增加,贫血患病率上升,怀孕37周后高达54.4%;城市孕妇13周前贫血率为16.4%,怀孕28~37周时达高峰,贫血率为41.4%,但怀孕37周时降为32%,与农村有所不同。

 

据分析,孕妇贫血率随孕周增加而上升的主要原因是:

 

(1)随着怀孕天数的增加,血液容量扩大,血液相对稀释;

 

(2)胎儿在母体内生长发育对铁的需要量增加,母体铁营养相对不足而致贫血。

 

此外,怀孕37周后城乡孕妇贫血率的不同变化,可能与城市孕妇后期或产前及时发现贫血并给予积极治疗,使贫血状况改善有关。但农村孕妇得到治疗的机会少,妊娠晚期贫血患病率便继续上升。因此说明,孕妇妊娠13周后,尤其28周后要增加铁剂的补充。

 

1998年以前,我国一直未进行过育龄妇女的全国性调查。为了解中国育龄妇女及孕妇贫血情况,1998年,卫生部委托首都儿科研究所与11省妇幼保健院开展了育龄妇女贫血情况调查,共抽取11个省44个市县,用统一配置的血红蛋白分析仪及试剂进行检测。共调查15~49岁育龄妇女19185人,其中未孕未哺乳妇女12535人,哺乳妇女1474人,孕妇5176人。

 

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,孕妇血红蛋白<11克/公升为贫血,未孕妇女血红蛋白<12克/公升为贫血。本次调查结果显示,全国育龄妇女贫血患病率如下:未孕未哺乳妇女为35.6%(城市26.6%,农村37.7%);哺乳妇女47.6%(城市43.9%,农村484%);孕妇42.1%(城市35.5%,农村43.6%)。全国育龄妇女血红蛋白平均值如下:未孕未哺乳妇女为12.5克/分升(城市12.7克,农村12.2克),哺乳妇女12.1克/公升(城市12.5克,农村115),孕妇1.4克/分升(城市11.6克,农村11.1克)。

 

以上资料表明,全国约有1/3的未孕未哺乳妇女贫血,而哺乳妇女及孕妇近一半贫血,我国育龄妇女的贫血状况比较严重;哺乳母亲及孕妇贫血情况更为严重;农村育龄妇女贫血情况较城市妇女重,血红蛋白均值表明,农村育龄妇女基本处在贫血状况下。

 

以上是关于孕妇贫血需要注意的事项的简单介绍,建议备孕期女性和准妈妈们不妨了解了解。更多相关知识推荐阅读:专家解惑孕妇贫血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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